2024年05月03日
县级情况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县级情况正文

榨油榨伤手指 老板只赔医药费没走脱

作者:余江 本报记者 刘艳 来源:达州晚报 发表于:2010年10月28日 文章点击数:1073 【打印】

    员工榨油时突发意外,右手不慎被电机皮带损伤致残,榨油厂老板付完医药费就想辞退员工。近日在达县惠民帮扶中心的法律援助下,受伤员工不仅得到应有赔偿,还继续保留工作。
    据介绍,家住达县五四乡、年过五旬的覃某在一私营榨油厂打工,所得工资以维持生计及赡养80多岁的母亲。今年5月22日,他在榨油厂工作时突然停电,正在查看时电又通了,覃某猝不及防,右手被电机皮带损伤,后鉴定为9级伤残。出院后,覃某多次找到榨油厂老板协商赔偿事宜,但对方表示,“医药费我全部付了,以后的事与我无关。”没了工作又索赔无望,覃某随后来到达县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求助。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此事,很快联系上榨油厂老板,给他耐心讲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出具一张详细赔偿清单。几天后,榨油厂老板主动打来电话,同意协商解决。
    近日,覃某和榨油厂老板达成一致意见:由榨油厂老板再支付覃某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4万元。同时榨油厂老板考虑覃某年纪较大、手有残疾,决定续聘他继续工作,以解决他们母子俩的基本生活问题。
Copyright 2013-2020 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18-2181511 传真:0818-2181511 E-Mail:dzshmzx@163.com
蜀ICP备09003853号 达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备案号:5117000300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