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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帮扶要情2011年第19期

作者:赵刚 来源:督查科 发表于:2011年08月22日 文章点击数:9743 【打印】

    编者按:全市惠民帮扶中心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根据市领导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全面推进惠民帮扶民生工作。现将各地和部分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摘要如下:

    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
    通川区:以区委、区政府两办上报了贯彻落实会议情况。一是分管惠民帮扶和群团工作的区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以书面形式及时将全市会议精神传达到各乡镇和区级各部门。二是迅速拟定通川区贯彻落实意见,拟报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落实。三是根据达市委办发〔2011〕46号文件要求,正在与区房管、教育、残联、工会等部门协调,将有关困难群众的帮扶项目落实到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四是积极协助市惠民帮扶中心开展好各种专项帮扶活动。
    大竹县:以县委、县政府上报了贯彻落实会议情况。6月2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了全市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一是拟定于近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推进全县惠民帮扶工作。二是将县惠民帮扶中心整合到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管理体制上归口县民政局,工作指导及考勤管理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三是将县法律援助中心引进县惠民帮扶中心服务大厅;增设残联窗口和团县委、县妇联轮值窗口,将部门帮扶职能落实到窗口办理。四是县贫困救助热线资金在原来每年10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0万元,到2015年达到200万元。五是拟对全县涌现出的惠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达县:以县惠民帮扶中心上报了贯彻落实会议情况。6月19日,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全市会议情况。一是拟召开全县惠民帮扶工作会议或部门联席会议进一步传达贯彻。二是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已将城镇困难群众保障性住房申领、残疾人证审核和县妇联维权热线等工作落实到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三是拟将困难群众应急帮扶救助专项资金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增加30%-50%,进一步提升帮扶实效。
    宣汉县:以县委、县政府上报了贯彻落实会议情况。6月2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惠民帮扶工作专题办公会,传达学习全市会议精神。一是建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惠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惠民帮扶工作。二是拟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建立健全乡镇惠民帮扶网络。四是大力开展惠民帮扶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窗口、阵地、分中心、流动服务队“帮扶主题月”活动。
    万源市:以万源市委、市政府上报了贯彻落实会议情况。及时召开了万源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惠民帮扶工作。一是设置应急服务窗口,开通应急救助热线,万源市财政每年预算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惠民帮扶中心对特困群众的应急救助,并逐年增加;将惠民帮扶中心业务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将惠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民生工程目标考核,并开展督导检查。三是参照政务服务中心模式对入驻单位窗口工作和工作人员进行量化管理和考核。四是与有关部门协调,将有关困难群众的部门帮扶机构和帮扶项目落实到中心。
    渠县:以县委、县政府两办上报了贯彻落实会议情况。专题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县委书记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会议精神,分管惠民帮扶工作的领导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建立由县惠民帮扶中心、乡政府、群团组织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惠民帮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明确乡镇惠民帮扶站点由当地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副乡长任组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是确定渠县人民医院为惠民医院,北门凯歌超市仓储店为惠民超市,渠县后溪满意大药房为惠民药房,以动态发放“惠民证”方式,为城镇低保对象提供10%的优惠服务。优惠减免资金和困难群众应急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三是与有关部门协调,将有关困难群众的部门帮扶机构和帮扶项目落实到中心。
    开江县:以县惠民帮扶中心上报了贯彻落实会议情况。6月18日,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了全市会议情况。一是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二是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惠民帮扶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拟把惠民帮扶中心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把县级有关部门涉及惠民帮扶的资源和手段整合进中心窗口;各乡镇(街道)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尽快建立健全基层惠民帮扶网点。

    市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市总工会:一是市总工会的经济保障部已整体进驻市惠民帮扶中心办公,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和加强对惠民帮扶中心的支持。二是借助惠民帮扶中心平台全面开展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有关工作。
    市妇联:一是已将妇女维权等信访工作纳入市惠民帮扶中心窗口承办。二是已将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帮困助学工作纳入市惠民帮扶中心窗口受理。
    市残联:一是已将全市审核办理残疾人证纳入市惠民帮扶中心集中办理,并派专人定时值守窗口。二是要求通川区残疾人申领残疾人证纳入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残联窗口集中办理。
    市民政局:一是组织召开全局职工大会专题传达全市惠民帮扶中心工作会议精神,从政治和全局高度重视和正确认识惠民帮扶工作,支持和配合市惠民帮扶中心开展好惠民帮扶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惠民帮扶中心民政救助窗口和市慈善会入驻市惠民帮扶中心的有利条件,继续深入开展慈善帮困助学、助困、助医和赈灾等活动,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市教育局:一是及时将达市委办发〔2011〕46号文件传真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并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二是将惠民帮扶工作列入局“工作预决算”明细账,逗硬考核。三是要求县、市、区教育局把本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纳入各地惠民帮扶中心教育窗口集中办理。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一是迅速召开局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二是充分发挥市惠民帮扶中心就业服务分中心工作职能,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工作环节,促进困难群众就业。
    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直机关工委、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市审计局、市救助管理站等部门或单位均对此次会议进行了很好的贯彻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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