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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帮扶要情2011年第2期

作者: 来源:督查科 发表于:2011年01月19日 文章点击数:1473 【打印】

    编者按: 2010年,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服务大厅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和广大困难群众的好评。该窗口工作人员由市本级和通川区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派驻。在2010年岁末,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地向党委、政府交上了一份圆满的答卷。这份答卷字里行间饱含了帮扶部门对困难弱势群众浓浓的真情、爱心和责任,体现了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真、勤奋和敬业。现将该工作窗口工作总结摘要如下,供大家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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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窗口2010年工作回顾与展望

    2010年,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市惠民帮扶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达州”这个目标,切实履行法律援助职责,认真探索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构,积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在为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0年工作成绩
    (一)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
2010年,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民生”为出发点,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这个目标,热情、认真办理群众各项法律求助事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别是今年4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入驻中心后,增设了法律援助规范化服务大厅,通过强宣传、增人员、重援助,全面开展了各项法律援助业务工作,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不管是在法律援助服务件数上、还是在服务质量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升。截止年底,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共受理困难群众法律求助787件,受援人数达1284人次,同比去年分别增长216件、291人次,增长率分别为37.8% 、29.3%;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35件,结案109件,年内结案率达80.74%,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60.9万元;报送信息19条(篇),《达州惠民帮扶要情》采用9篇,《达州日报》刊登1篇;收到受援人自发赠送的锦旗8面。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力争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品牌窗口
    1.深化思想认识,心怀爱心和责任心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作。
    首先,法律援助是由政府主导下的一项民生工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重要保障制度。党的十七大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历史进程中,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应陷入空泛的讨论和抽象的思维,必须着眼于实践,立足于国情,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而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事业,是实现保障民生的“民心工程”,也是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法律制度工作。
    其次,如果把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比喻为鱼与水的关系的话,那么,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就是搭建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既然我们从事了法律援助工作,就要怀着一颗对党的法律援助事业和人民的利益高度负责的赤诚之心,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甘当人民群众的公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最后,通过从事多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使我们感受到: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对受援人必须充满爱心。几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从每一件具体的接待来访着手,哪怕是一件较为简单的法律咨询,我们也要把他当成扶弱济贫的善举去付出;当成党委、政府与贫弱者的“连心桥”去搭建;当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器”去做功;当成伸张正义的崇高事业去追求。                                          
    2.热心细致援助,切实为党分忧为弱势困难群众伸张正义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我们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更好的解决困难群众求助事项,一是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接待。从坚持上下班制度、文明服务承诺入手,提高窗口的接待质量。二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内容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参加派出单位组织的各项业务知识培训,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力度。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严格要求从日常的接待用语,到法律解疑、从规劝安慰,到解答咨询,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讲究热心、顺心、欢心。不推诿、不搪塞,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宣传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的渠道,让来访者满意。四是作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工作,我们的服务宗旨是:“法援大门大大开,有理无钱请进来”。其宗旨尽管未上墙公榜,但我们实际上也一直都是这样做的。无论是解答电话咨询、当面咨询、网上咨询,还是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我们都做到了接待讲真情,服务动真情,耐心听取受援人倾诉,热心解答,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让每个人受援人感受到: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没有歧视与淡漠,更没有推脱与冷硬。在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中,尽管有困难与委屈,有压力与麻烦,我们都“以真心为圆点,以正义为半径,画出一个让受援人满意的圆”。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的打算
    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群众的期望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为此,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或网上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受理、指派和监督工作;三是继续发挥政府法律援助职能,在中心领导的主持和共同参与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尽量做好更多的符合法律援助案件的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促进社会和谐;四是继续做好配合相关部门参与政府信访部门交办的上访遗留“老大难”案件的处理工作,提供合理、合法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设立以来,四年的风风雨雨,四年的痴心奉献,让我们看到了艰难,更看到了希望。让我们感受最深的是:法律援助的道路是艰辛的,特别是在我们西部经济落后、法律意识淡薄的地方,法律援助事业任重而道远,但也充满希望和阳光。它需要我们从事这项事业的人们更多的付出与奉献,为受援人服务,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特别是为我国两亿一千万农民工兄弟们撑起一道法律保障的坚强屏障。
    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我们必将坚定信念,付诸行动,收获精彩!

                       (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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