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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帮扶要情2008年第27期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08年08月04日 文章点击数:9722 【打印】

●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做到事事有回音
●达县惠民帮扶中心圆满化解一起社保待遇诉讼案
●宣汉县惠民帮扶中心创新联动帮扶机制

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做到事事有回音  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服务大厅法律援助窗口认真对待每位来求助的困难群众,急他人之所急,做到事事有回音。2008年7月9日,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在通川区西圣寺社区开展“心系困难群众,奉献一片爱心”惠民帮扶活动时,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接到了通川区原页岩砖厂下岗职工代表谢富平等求助,反映全厂520余人的职工养老保险和1999年至2004年的工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中心领导得知这一求助情况后高度重视,当即要求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与通川区原页岩砖厂清算组取得联系,了解核实详细情况。经多方努力,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与通川区原页岩砖厂清算组取得了联系,并得到了明确答复:原页岩砖厂下岗职工下岗后的个人养老保险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应由职工个人承担,下岗前的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由企业承担,目前资金已经到位;关于拖欠的职工工资,由于企业倒闭前效益不好,资金面临缺口,不过正在全力解决此事,时间不会拖很久。随后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将答复结果向原页岩砖厂职工代表进行了反馈。得知事情的最新进展后,原页岩砖厂下岗职工表示:感谢党和政府对他们下岗职工所做的工作,相信政府一定能解决好他们的遗留问题。今年上半年,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已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法律援助服务401人次。(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达县惠民帮扶中心圆满化解一起社保待遇诉讼案 2008年4月8日,达县大滩乡刘二垭村一组残疾人肖定成来到了达县惠民帮扶中心寻求法律援助。肖定成于1999年至2007年在达县烟草专卖局担任门卫并兼任水电工,2007年11月底,达县烟草专卖局在仅支付了4200元的经济补偿金后就将他解聘,肖定成认为自己在这里工作九年时间,单位应该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金及水电工工资,但达县烟草专卖局拒绝支付。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将此案作为法律援助案件,依法向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多次交涉,双方于2008年6月达成庭外和解,达县烟草专卖局给肖定成一次性兑现社会保险金3478元、水电工工资补助3850元。6月17日,当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在中心大厅将7328元现金交给老人时,老人百感交集,热泪盈眶:“感谢惠民帮扶中心!感谢法律援助窗口!”达县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从去年8月3日入驻中心以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近200人次,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得到了广大困难群众的真诚赞誉和领导的高度肯定,充分体现了惠民帮扶中心作为县委、县政府为困难群众实施帮扶的重要平台作用。(达县惠民帮扶中心)

宣汉县惠民帮扶中心创新联动帮扶机制    宣汉县惠民帮扶中心积极研究制定联动帮扶困难群众方案,创新联动帮扶机制,建立帮扶对象花名册,同时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发出联动帮扶函,整合各部门惠民帮扶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帮扶困难群众工作。2008年6月26日下午,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费世民带领县惠民帮扶中心、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直工委、县教育局、东乡镇等相关部门,看望慰问了困难群众,并送去慰问帮扶资金共计2600元。(宣汉县惠民帮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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