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信息报送制度》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08年09月04日 文章点击数:20586 【打印】
达市惠民发〔2008〕6号
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
关于印发《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的
通 知
中心各窗口,各分中心,各服务阵地,各流动服务队:
现将《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信息报送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为及时全面掌握惠民帮扶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责任人
达州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十个工作窗口、五个分中心、四大服务阵地和两支流动服务队均为信息报送责任人。
二、信息报送内容及要求
信息报送内容要紧紧围绕惠民帮扶主题,包括领导重视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新的工作思路和好的做法、典型惠民帮扶事例等。
信息报送要求时效性,内容真实,突出创新性、典型性,文章用语准确,条理清晰,主题突出。
三、信息报送数量
中心每个工作窗口每月信息报送不能少于一篇;每个分中心和服务阵地每季度不能少于一篇;流动服务队每半年不能少于一篇。
四、信息报送方式
以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中心督查科。
五、报送信息审核及采用
中心督查科负责对信息进行初审及编辑后,送中心领导审签,以《达州惠民帮扶要情》编发,送市、区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新闻媒体。
六、信息报送工作考核
中心督查科每半年对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末中心将对信息报送的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