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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三举措”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2026年05月14日   来源:法律援助窗口 督查科  作者:蒋莉 陆可丰 

         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优化服务模式,开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一是紧盯重点群体。围绕残疾人群法律需求,印发《关于为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的通知》,细化上门服务流程,组建专业化队伍开展常态化上门服务,保障残疾人维权服务供给;二是织密服务网络。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成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0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283个,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三是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体系,制定《达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达州市市本级法律援助案件(刑事)指派规则》《达州市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达州市异地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完善建立案件质量评估、回访旁听等机制,提供优质精准、便捷高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