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35名农民工讨回近百万工资
作者:李平光 张学兵 来源:督查科 发表于:2012年02月24日 文章点击数:986 【打印】
2012年1月17日,林某等35名农民工急切地到市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反映他们在市内某企业打工时因用人单位资金链出现了问题,整整一年的工资无法领取。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介入,劝导他们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解决,并当即启动应急预案,开辟绿色通道给予法律援助。因为临近春节,征得林某等35名农民工同意,由中心出面协商由用人单位先拿出部分资金让民工回家过年,待春节过后根据拖欠情况进行补偿。春节后一上班,中心工作人员就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方案,由该用人单位支付35名员工的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人民币91.3万元。本案涉及群体性讨薪,由于中心法律援助及时介入,一场可能升级的集体上访讨薪事件得以成功化解,在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