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9日
惠民快讯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惠民快讯正文

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无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李平光 来源: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发表于:2011年05月31日 文章点击数:954 【打印】

    近日,通川区居民王某的父母来到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送来一面写有“法律援助为民解忧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对法律援助律师的无私援助表达深深的谢意!
    去年底,年仅15岁的王某与两名同学因无钱上网,先后两次实施抢劫共抢得34元现金和手机一部,并致受害人轻伤。公诉机关以抢劫罪提起诉讼。在得知未成年人可以得到法律援助的情况下,王某父母抱着一线希望来到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咨询,并恳请法律援助窗口律师为王某辩护。
    中心律师随后去看守所会见了这个还一脸稚气的孩子,仔细询问相关案情细节,并对他进行了积极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无知,深深地忏悔自己的过错。在审理过程中,中心律师主动申请调解,递交王某所在学校及班主任证实王某在校表现良好的证据,陈述王某本身年幼无知、认错及时等事实依据,争取到了被害方的原谅;同时提出犯罪较轻、主观恶性小、未成年人适用轻判等辩护意见均被法官采纳。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轻判决王某10个月有期徒刑。
Copyright 2013-2020 达州市惠民帮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18-2181511 传真:0818-2181511 E-Mail:dzshmzx@163.com
蜀ICP备09003853号 达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备案号:5117000300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