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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帮扶要情2016年第16期

作者:何旭东 余婷 来源:督查科 发表于:2016年09月14日 文章点击数:9363 【打印】

市惠民帮扶中心一行深入通川区龙滩乡开展
“惠民帮扶送法律”集中宣传活动

   

    金秋九月,是农民的收获季。9月5日,由市惠民帮扶中心组织的2016年“惠民帮扶送法律”集中宣传活动在通川区龙滩乡举行。市、区惠民帮扶中心,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市中心法律服务专区的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窗口工作人员、值班律师一行14人参加宣传活动。市惠民帮扶中心主任肖成丽、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毅和区惠民帮扶中心副主任谢青兰等现场指导并发放宣传资料。
    为增强惠民帮扶送法律实效,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的作用,在筹备阶段,市惠民帮扶中心领导指出:一是龙滩乡地处大巴山麓,离城区偏远,信息不畅,乡民法律意识薄弱,中心要做好情况分析,与乡政府衔接落实场地、动员群众积极参加,并于9月2日派工作人员先期到龙滩乡做好协调、筹备工作;二是为突出宣传效果,一部分工作人员在宣传台服务群众,一部分分散到集镇其它地段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的疑问,并引导群众到宣传台咨询专业法律工作者。
    九月初的龙滩乡秋雨飘洒,凉意阵阵。为赶在乡民赶集高峰前到达,市惠民帮扶中心主任肖成丽带领工作人员于当日上午7时许就出发。在乡政府门前大坝,赶集的乡民不断涌向“惠民帮扶送法律”宣传台,急切地向工作人员问询各类法律问题,索取法制宣传资料。活动现场,针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土地纠纷、土地承包、劳动合同纠纷、财产继承、赡养、因工死亡、高龄补贴、交通事故赔偿等,工作人员和律师给予专业详尽解答。其中一位年过70的张姓老大娘诉说因其子工亡,用工单位赔偿给自己的抚恤金被儿媳一直据为己有,至今未得到解决;工作人员听后,依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认为,符合援助条件,当场予以受理。在场群众非常满意,连连称谢,并希望这样的活动开展得越多越好。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图文并茂的《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系列(一)、(二)、(三)、(四)》和《申请法律援助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等普法资料、手册2000余份(册),发放便民服务卡600多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0余人次。
    自2010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整体入驻市惠民帮扶中心以来,“惠民帮扶送法律”集中宣传活动成为市惠民帮扶中心打造的一项品牌帮扶活动,已连续开展七年,共发放普法资料、手册近20000份(册),发放便民服务卡3000多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现场受理案件达1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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