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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分中心服务指南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08年08月05日 文章点击数:10280 【打印】

一、申请及审批
    市本级、通川区常住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并有康复训练需求的残疾人,持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及残疾人证到所在单位及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及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贫困证明→申请者在所在社区(村)残协填写《达州市贫困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审定表》→报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残疾人康复分中心审核→确定受助对象及康复训练项目。

二、服务内容
    1.免费提供“中心”所有的康复训练器械;
    2.安排康复指导员免费指导训练。

三、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四、日常管理
    1.康复训练需在康复指导员的指导下进行,接受康复训练人员应服从康复指导员的统一安排。
    2.根据残疾人状况,由康复指导员确定康复训练周期,每个训练周期不超过半年,每天连续训练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每训练半个小时应休息10分钟。
    3.接受康复训练的人员应在餐后半小时进行,不宜空腹接受训练。
    4.接受康复训练的人员必须在其监护人的陪伴下进行。
    5.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应共同对训练中的安全问题负责。
    6.康复训练期满后,由市惠民帮扶中心残疾人康复分中心出具康复训练效果评估报告。

五、档案管理
    市惠民帮扶中心残疾人康复分中心办公室建立残疾人康复训练项目数据库,认真做好有关的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工作,并按市惠民帮扶中心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数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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