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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帮扶要情2019年第17期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9年09月29日 文章点击数:1234 【打印】

●市惠民帮扶中心到达川区陈家乡开展“惠民帮扶送法律”活动
●达川区强化乡镇惠民帮扶站建设工作
●大竹县惠民帮扶中心新增惠民药房一家

    市惠民帮扶中心到达川区陈家乡开展“惠民帮扶送法律”活动  9月12日,由市惠民帮扶中心和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展的“惠民帮扶送法律”活动在达川区陈家乡举行,市惠民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市、达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律师一行13人参加宣传活动。市惠民帮扶中心主任肖成丽、副主任孙维,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毅等现场参加。活动当天正值陈家乡赶集日,街道上群众络绎不绝,一方面中心工作人员积极为群众发放《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公民法律小常识》和《农民工常用维权法律知识》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详细讲解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及维权便民热线;另一方面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为前来咨询群众认真解答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征收、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疑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就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遵守的法律法规进行温馨提示。此次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300余份,发放便民服务卡400余张,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

    达川区强化乡镇惠民帮扶站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达川区惠民帮扶中心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惠民帮扶体系,今年以来,达川区惠民帮扶中心加大力度强化惠民帮扶站点建设,做到责任落实、工作明确、阵地规范、队伍齐备,实现了全区54个乡镇惠民帮扶站全覆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达川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惠民帮扶站点建设的通知》(达川社救联办发﹝2019﹞4号),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扎实抓好惠民帮扶站建设工作,建立规范化基层服务机构;二是落实工作职责。惠民帮扶站负责开展辖区内困难群众日常帮扶救助工作,管理监督惠民超市和药房,指导各村(社区)惠民帮扶点建设;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惠民帮扶工作流程和服务指南,以及内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保障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全力保障惠民帮扶工作经费,建立完善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把好资金使用的“申报关、审核关”,实施全程跟踪监督。(达川区惠民帮扶中心)

    大竹县惠民帮扶中心新增惠民药房一家  为进一步提升惠民帮扶实效,扩大惠民服务阵地覆盖范围,大竹县惠民帮扶中心按照“合理布局、覆盖全县、就近惠民”的原则,开展深入走访调研,决定在城区新增一家惠民药房─潼鑫惠民药房,已于9月19日授牌。截止目前,大竹县惠民药房数量已扩展至16家,仅2019年就为1.5万困难群众提供购药优惠共计45万元。惠民药房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重要服务阵地,大竹县惠民帮扶中心坚持不断延伸发展、严格督查监管,创新帮扶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缓解了基层贫困群众购药难问题。(大竹县惠民帮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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