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五项制度加强效能建设

    在全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开始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学习,建章立制,切实整改,着力解决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佳、工作效率不高等迫切问题。中心制定并印发了五项制度,规范管理,提升效能,把惠民帮扶工作做好、做实。一是实行工作窗口首问责任制度。当求助者来访或来电时,被问到的第一个窗口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接待、办理并答复办理结果。二是实行工作窗口首接联办制度。当同一求助事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窗口协助办理时,第一个接待的工作窗口为首接窗口,相关其他窗口为联办窗口,实行“首接办理、通知相关、跟踪督办、负责到底”的运作模式。三是实行工作窗口限时办结制度。对不能即时办理或答复的求助事项,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给予答复,除特殊情况外,中心规定各窗口限时办结时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四是实行督查督办制度。中心督查科是负责中心督查督办的具体工作部门,承办或协办督查督办事项。五是实行信息报送制度。为及时全面掌握惠民帮扶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中心把信息报送也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部分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