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住房解困窗口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本级和通川区中低收入以下城镇家庭中住房困难户(详情请参见每期实施公告)。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1.凡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惠民解困服务条件的住房困难户,须持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取证》、婚姻证明材料、社区或单位出具的有关住房困难证明等相关有效证件和材料,填写相应申请审查表。
    2.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将分别提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政策咨询。
    对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房困难户,根据申请户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材料,经初审后,予以登记并发放相关申请审查表,待申请户将审查表到相关部门审查完毕后交回,其间办结时限为20天,核实阶段的办结时限为90天。经核实后,实施公示和轮候制。对符合申购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手续。
    对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户,根据申请户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材料,经初审后,予以登记并发放相关申请审查表,待申请户将审查表到相关部门审查完毕后交回,其间办结时限为20天,核实阶段的办结时限为90天。经核实后,实施公示和轮候制。对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户办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租金核减等手续。
    3.工作人员将城镇住房保障惠民解困服务处理情况报市惠民帮扶中心统计汇总;所有资料一并归档输入微机,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