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服务窗口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小额信贷服务的对象和条件
    市本级、通川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他困难群众。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1.凡符合小额信贷服务帮扶的困难群众,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申请、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明等)、《结婚证》、申请人一寸近照、担保人单位的证明及担保人的身份证和照片(注:担保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稳定收入来源的自然人。如国家公务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以及经担保公司认可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正式职工);填写《小额信贷服务帮扶申请登记表》。
    2.接受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和办理小额创业贷款,提供专项创业培训,服务困难群众创业。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市惠民帮扶中心提供的以下服务:对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办理小额创业贷款,提供专项创业培训,服务困难群众创业指导,免费参加中心所开办的创业培训。
    3.工作人员将办理小额创业贷款处理情况报市惠民帮扶中心统计汇总;所有资料一并归档输入微机,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