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为工伤民工挽回赔偿9.3万元

    7月,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成功为一名工伤农民工挽回赔偿9.3万元。
    去年10月,农民工陈某在达州某工地务工时发生摔伤,但事故发生后产生的医疗费和赔偿款未得到解决,今年还需第二次手术费用进行治疗,无奈之下,陈某妻子来到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求助,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受理这起农民工案件并指派工作人员开展援助。
    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毅带领值班律师认真研讨维权方案并启动法律援助调解程序,组织两方人员到中心现场调解。谈判中,对工地方提出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按照工伤赔偿等理由,两位工作人员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据理力争,另一方面耐心地开展法律知识讲解和教育,最终工地方同意支付医疗费用,赔偿金在陈某伤愈出院后按照工伤事故标准进行理赔。7月15日,陈某伤愈出院,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工地方当场支付陈某9.3万元赔偿金。